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略) | ||
品目 | 货物/无形(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行政区域 | 沈阳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4月(略)日 16:(略)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04月(略)日至2024年05月10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1:(略) 下午:13:00 至 17:(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 ||
开标时间 | 2024年05月22日 09:(略) | ||
开标地点 | (略)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 ||
预算金额 | ¥(略)万元(人民币) | ||
联系(略): | |||
项目联系人 | (略) | ||
项目联系电话 | (略) | ||
采购单位 |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略) | ||
代理(略) |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座8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包先生、张冬妮 024-31918388-(略)8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如有):(略)
采购需求:
(略),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实施周期为签订合同后7日内完成(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略):无
三、(略)
时间:2024年04月(略)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8:00至11:(略),下午13:00至17:(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方式:现场领取。供应商须在获取文件期间携带以下资料到(略)领取文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本人领取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9点(略)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22日 09点(略)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开标室(沈阳市皇姑区黄河南大街56号中建峰汇广场A栋8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需落实的(略):落实政策为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2、质疑与投诉: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略)(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监督部门提起投诉。
3、本次招标公告同时(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沈阳市皇姑区(略)
联系方式:包先生、张冬妮 024-31918388-(略)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