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碑店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高碑店盛德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

审批
河北-保定-高碑店市
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10日
项目详情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做出审批决定。现将做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略)--(略)7个自然日)。

行政复议(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1

**盛德精神病医院建设项目

高行审环表[2024]009号

(略)

附件:(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